球員工會新聞稿
據球員工會統計,截至 108 年 2 月 27 日為止,全聯盟還有超過 30 位選手未完成談薪,完成談薪但未完成簽約流程者更勝其數,比例已達歷年新高,因此工會決議帶領選手提起薪資仲裁,以停止年復一年惡性循環,球員工會理事長周思齊已於今 (27) 日,由經紀公司代理提起薪資仲裁。
【近年已發生多起「球員未完成談薪參加春訓,卻在期間受傷」案例】
中職聯盟的「單方續約權合約」,讓球團只要曾以任何方式表達續約意願,即便未完成談薪,球團就能把球員列入新球季的註冊名單內,選手也必須依約配合球團運作;而若不落實薪資仲裁制度,球團是否安排選手訓練、出賽,或是談薪積極與否,選手都只能被迫配合、獨自承擔極高風險。
用前年度的表現來議定職業運動員新年度報酬,是職業運動產業追求運動員卓越表現的核心價值,但中職聯盟讓選手被迫在新年度薪資未議定的情況下參加春訓和熱身賽,若不幸受傷,難保不會影響到談薪條件,對職業運動員的勞務付出並不公平。
【維護球員基本權益,工會決議帶領選手提起薪資仲裁,籲停止惡性循環】
球員工會想主動改變現況,也知道中職聯盟目前完全沒有薪資仲裁申請辦法與流程可循,因此自前年就行文要求聯盟提出,卻未獲任何回應,今年再次行文,只得到「得以書面向本聯盟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聲請」的回覆,關於申請辦法與流程仍舊隻字未提。在資方無意改善現況的態勢下,即便根本沒有薪資仲裁規則可以遵循,球員工會只能選擇參考仲裁法及各國職業運動仲裁制度,帶領選手提起薪資仲裁,想辦法在可能斷送職業生涯的危機中自我保障。
【請資方不要再依恃權益不對等的制式契約內容,漠視球員安全與工作權益】
球員工會不只一次公開要求聯盟即刻進行規章改革,且也要求必須先完善「公開、中立且公正的仲裁委員會與規則」,暫時彌補規章改革完成前的缺漏;中職聯盟雖於去年底新聘五位仲裁委員,但民國 78 年參考「商用仲裁條例」所設立的仲裁規則,仍不符職業運動產業的實際運作需求且至今未改,即便工會完全信任仲裁委員會的專業,也已預想「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困境。
職棒 30 年球季的春訓已進行逾 45 天,新球季也即將在不到一個月後開打,請聯盟與球團跟上國際職業運動聯盟腳步,儘快完善仲裁制度、協助解決合約爭議,讓選手們能放心透過球場上的優異表現爭取應有報酬,驅動職棒產業向前邁進,對於大環境發展與勞資權益保護才有正向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