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 (26) 日上午體育署邀集球員工會、中華棒協及中職聯盟進行四方協商,工會在會議中針對「 10 月 1 日須公布 28 人參賽名單,但在 9 月 20 日前遲未完成權責分配、擱置選手權益」之現況表達強烈不滿。以下向關心球員參賽權益的球迷朋友報告參賽條件決議事項。
【參賽保險】
本屆賽事由三井住友海上集團明台產物保險承保,保障內容以 2017 經典賽規格為基準,投保費用則援往例由體育署全額補助(詳下圖一)。
工會為解決「前置作業時間與保險樣本數」不足所造成之問題,將另尋旅行平安險提升保障。另已獲體育署同意,於本屆賽事結束後,參與規劃「完整體檢程序」及「分級方案」,努力讓全體運動員皆能受到更高規格的保障。
【賽事大會獎金】
關於本屆賽事大會獎金部分,世界棒壘球總會規定按名次發放,並規定各國棒協應將至少50%的賽事大會獎金均分予 28 位參賽選手。(詳下圖二)
【出賽激勵獎金】
關於各單位自籌提供予選手之出賽激勵獎金,由中華棒協參考 2017 經典賽規格提案;另工會建議將「有收益之官辦與自辦熱身賽」之收入公平分配予選手,中職聯盟及中華棒協亦分別提案回應。(詳下圖三)
【參賽同意書補充協議】
工會要求自本屆賽事起,簽署「參賽同意書補充協議」,以釐清官方參賽同意書未規範的權利義務事項,內容包含「邀請選手參賽程序、出賽激勵獎金、參賽保險與失能險理賠協議、肖像使用權利及裝備領取規定」等細節,待與中華棒協及中職聯盟協商內容並完成簽署後,將讓選手參賽權利義務明文化,有助健全制度。
【其他建議事項】
未來兩年內將有奧運資格賽、奧運、經典賽資格賽及經典賽等重大國際賽事,都須頻繁邀請選手參與,工會以本聲明呼籲體育署、中華棒協及中職聯盟以下事項:
一、 請將「尊重與保護選手」的重點導正於完善制度及落實制度,不應再發生「權責分配不清、延宕工作進度、擱置選手權益」之情形,工會秉持立場保護選手,絕不接受類似狀況重演! (本屆賽事重大時程表詳下圖四)
二、 請各單位及早思考選手犧牲體能康復期、頻繁參與高強度賽事之應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