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台灣模式」 感謝蘇巧慧立委呼籲未來國際賽應納入工會簽定「四方協議」備忘錄倡議!
由於中華棒協在過去幾次國際賽中,對於球員權益的漠視與欺騙,所造成的不信任,使球員工會去年宣告,「在未能配合球員工會之『國際賽事參賽六大訴求』的前提下,球員工會將拒絕參與由棒協所主辦的國際賽事」。而迫使工會提出如此強烈訴求的原因,正是因為國家與單項協會長期對運動員的權益忽視,以及遲遲未能建立健康的邀請與溝通制度。
在上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中,蘇巧慧委員針對林德福署長去年三月曾經提出過的,透過體育署、職棒聯盟、棒協共簽「三方協議備忘錄」的進度提出質詢,而在知道該備忘錄簽訂還沒進度後,蘇巧慧委員也進一步的提示體育署長,應該結合球員工會,成立「四方協議」,透過書面文字的共識,除了能進一步實踐國民體育法所揭櫫保護運動員權益的精神,更能讓未來的棒球項目在國際賽球員邀請上,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制度,並創造體育署、棒協、職棒聯盟與球員間的四贏可能。可惜,針對蘇巧慧委員的建議,林德福署長並未給予正面回應,只說了他會「再考慮」。
回顧職棒球員工會參與本次國體法修正的歷程,其實我們的初衷,也正是希望可以建立一個能充分保障球員權益的制度,協助體育署重新建立起各單項協會、運動員與球迷之間的互信。
球員工會除了要感謝蘇巧慧委員對於國際賽事運動員權益保障的關注,也期待在新版國民體育法上路之後,蘇巧慧委員這個「邀請球員工會簽訂「四方協議」備忘錄,明文確保運動員權益」的概念,能成為未來台灣運動員在受邀參加國際賽事的範例!
蘇巧慧委員專頁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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