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球員背後的盾牌 職棒球員工會為台灣運動開拓更多可能

隱身在台灣繁忙的商業辦公大樓之中,小小的中華職棒球員工會招牌掛在走道牆上,是台灣第一個且唯一的職業運動員工會。約10坪大的空間,沒有太多的辦公桌與辦公用品,卻堆滿了中職棒球員的球衣,辦公室的一隅放著球員的簽名球,這個瀰漫著棒球氣氛的小小空間,憑藉著什麼與中華職棒球員並肩走過無數個風風雨雨的球季?身為中職球迷的你,絕對需要進一步認識的職棒球員背後的盾牌 –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領客體育〉將帶領大家來認識這個為運動員發聲的工會,以及了解他們在過去及未來為台灣體育界所肩負的理念。

工會已經走了23年的路   往前看只是未來的一小步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Taiwanese Professional Baseball Players Association, TPBPA) 成立於1995年,當時仍是兄弟象、味全龍、三商虎、時報鷹及俊國熊都還未沒消失的年代,走過1997年職棒簽賭案爆發後的黑暗時期,一直過了十年後在2008年才又重啟運作。2018年,中華職棒各球團在全面改組後似乎已經做好準備,要帶領台灣球迷邁向另一個職業棒球的新高峰階段,中華職棒球員工會也在此時重新調整定位,成為所有職棒球員背後最強而有力的後盾。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負責哪些工作,相信是許多球迷關心的問題。中職球員工會所負責的專業領域包含勞資、法律、會計、退休、經紀人認證制度、棒球公益活動、聯盟制度議題以及國際球員工會組織交流等,都是工會負責的工作範疇。工會在如此長期且專業領域辛勤耕耘,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辦公室副主任焦佳弘仍表示:「未來的路還很漫長,在職棒勞資制度建全化的路上還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現在才剛要開始。」

2018年對於中華職棒球員工會是個重要的一年,這一年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與中職球團開啟台灣職業棒球史以來的第一次團體協約,這個在外界看似微不足道的協商,卻是工會人員努力多年才走到的重要一步。大多數的球迷都會認為能當上職棒球員,代表選手就此開始輕鬆打球領高薪的好日子,但其實職棒球員在與球團簽約的當下,由於規章文字多仍停留於草創時期的概念,往往讓許多職業運動中選手應有的權益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中被犧牲掉。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看到場下一般球迷看不到的黑幕,面對台灣最有價值的運動產業中所存在的落後與不公義,以身為職棒市場中唯一的第三方,中華職棒球員工會希望能透過其專業,開啟第三方單位與球團之間深鎖已久的大門,希望建立起台灣運動產業的完善團體協商制度,共創聯盟、球團與工會的三贏局面,這也是工會一直強調著團體協約對台灣未來運動產業發展的重要性原因。

市場已漸趨成熟  制度的健全是現階段重要目標
中華職棒從1990元年走到了2018年的今天,期間經歷到單場賽事觀眾不到千人的低谷,球員、球團、教練與球迷之間互相猜忌的滿城風雨,但不可抹滅的是中職一直以來是台灣發展最好的職業運動。根據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的統計資料顯示,2018年中職全聯盟本國籍球員平均月薪15.3萬,比起過去年度最低點(2002年)平均月薪9.48萬增加六成,毫無疑問地比台灣大部分運動員薪資收入高出許多,一但運動員成為被社會認同、養得起家並且有機會坐領高薪的新工作角色,讓家長更願意支持小孩成為運動員,也才能創造出源源不絕的新人持續加入這個市場,但如果要讓這個市場再進一步擴大與進化,除了時空背景的轉變,職棒產業中的球隊經營者如何走出新局,打破長年以來的「球團說的算,球員只能聽話」的人治傳統,帶領整個職棒產業進入制度化及富有公正價值觀的新時代,是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現階段將要面對及挑戰的重要課題。

唯一的第三方努力爭取 團體協約背後所代表的重要意義
2018年7月23日,中華職棒首次勞資團體協約會議正式啟動,工會與球團各派出5位代表參與這歷史性的一刻,首次的協商主題為「職棒球員出席哪些賽事才算履行球員契約的出賽義務」。

根據中華職棒聯盟選手契約第2條明文規定:『選手應以其身為職棒選手之特殊技能並竭盡所能依球團之安排接受訓練暨依球團及中華職業棒球聯盟之安排參加比賽及參與活動,聽從球團代表、教練之指揮監督為球團提供服務,此為本契約之目的;為此目的而由球團隊選手要約締結契約,而由選手對該要約為承諾。』對於一位職棒球員來說,到底參加哪些比賽及活動才算是履行合約義務?在契約條文中僅以大略廣泛字義「竭盡所能」來概括描述,對於職棒球員來說,是否代表著總是需要義務性地出席資方所安排的所有比賽活動?中華職棒聯盟選手契約第15條,對選手肖像權的規範亦相當嚴苛。

「而究竟竭盡所能四個字代表的是什麼?究竟球員簽的是賣身契?還是職棒契約?」副主任焦佳弘提出合約上常見的問題,並對此進一步表示:「相較於美日韓職業棒球,早在2001年以前就已將符合勞務合約的賽事定義、肖像權、仲裁、保險、非約定賽事的分潤等做了詳細的釐清,台灣到現在無論在規章還是契約上選手與球團的權利義務,仍停留在主觀詮釋階段。其實,聯盟與球團也清楚了解現行規章已經不符目前需求,但面對工會近年對規章改革的呼籲,中職聯盟始終處於消極態度。無論是之前的倡議或是本次團體協約的發動,球員工會都是以優化台灣職棒環境為目標,希望透過工會的努力,可以跟聯盟及球團合作,讓台灣職棒發展可以走出草創並接軌國際!」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之所以會開啟團體協商機制而不尋求仲裁管道,主因是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中雖有明訂仲裁相關規範並設立仲裁委員會,但因為需要至少三位委員出席的仲裁才具有法律效力,而目前中職僅有兩位仲裁委員,也因此我們可以說目前中職的仲裁制度形同虛設。所以即使球員仲裁獲勝,如果球團不配合,法院也無法要求球團強制執行,這也是為什麼球員面對合約問題不想走仲裁途徑的原因,因為結果都一樣。於是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試圖開啟另一扇窗,透過團體協約的方式,期望能與中職球團建立起長期且有效力的溝通管道。

然而《團體協約法》的背後仍存在著許多不對等的規範,其中團體協約法第8條規定:『工會或雇主團體以其團體名義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時,其協商代表應依下列方式之一產生:一、依其團體章程之規定。二、依其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三、經通知其全體會員,並由過半數會員以書面委任。前項協商代表,以工會或雇主團體之會員為限。但經他方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協商代表之人數,以該團體協約之協商所必要者為限。』簡而言之,除非球團同意,否則工會只能派工會人員及工會會員出席團體協約,然而在法令架構下,球團則可以派出所聘任的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員出席團體協商會議。焦佳弘也不否認,團體協約這條路不容易,未來是否能走出新局並且創造出更好新制度,最重要的關鍵就在這條規定。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的會員就是職棒球員,而以目前來說工會員工難有專業領域人士加入;相較於球團,可以針對每次不同的協商主題,派出該領域的專業人員出席協議,簡直就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各國職棒工會交流扶助   望從棒球開始改變其他運動項目
台灣職業棒球員工會能在近幾年快速往前邁進,其實背後有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力量,就是來自日本職業棒球員工會的幫助。中華職棒球員工會雖然已是台灣第一個職業運動工會,但美日韓的職棒工會體系發展更早也更趨成熟完整,台灣在過去期間也一直不斷地向美日韓職業棒球員工會取經學習。其中,日本職棒球員工會因為過去受到美國職棒球員工會幫助甚大,日本職棒球員工抱持著曾領受幫助且應該傳遞那份受助的精神,以讓亞洲國家的職業運動員工會體系能夠更健全發展的使命,全力扶助台灣的中華職棒球員工會,也因此在專業領域的經驗傳承為台灣付出最大的努力。「日本幫助我們很多,知道經驗傳承的重要性,所以無論是其他國家的職棒球員工會,或是台灣其他運動項目的運動員工會,如果需要他們都會盡全力給予幫助。」工會副主任焦佳弘以感恩的心情表示。

在中華職棒球員因為有了工會的資源受到更多的保障之餘,當〈領客體育〉把焦點轉向日益茁壯的各項球類企業聯賽與城市聯賽,台灣目前有許多運動員也以職業或半職業運動員的身份在聯賽場上努力,除了不高的薪資之外,這些運動員更缺乏類似工會第三方專業組織的協助。從中華職棒球員透過工會,與球團資方爭取更多應有的權益與保障,藉此打造出一個更符合公平正義的運動發展環境,我們可以看到未來台灣運動員的工作權益將更受重視。另外,我們將目光轉向協助運動員發展的官方組織,體育主管機關與運動協會在不透明的交錯體制中,讓運動員從小就開始在不公平的培訓系統中消耗對運動的熱情,讓運動員從小就要面對無法得到應有回報的不公平待遇,接受資源分配不公、制度不透明及資源長期貧乏的現實,長時間下來導致失去熱情與執著,最後只能放棄運動轉向其他道路。有鑒於此,焦佳弘認為中華職棒球員工會不應只著重在棒球領域有影響力,更希望能真正影響台灣更多運動,突破現階段許多運動項目發展的窘境,讓應有的利益能夠更公平公正地分配到每一位用心的運動員身上。

進行棒球全民運動推廣  工會帶領台灣走進下一個新的市場階段
除了在職棒球員勞動條件上的努力之外,中華職棒球員工會也希望能開拓新領域,帶領台灣棒球運動真正全民運動化。中華職棒雖是台灣目前關注度最高的職業運動,但除了學校棒球隊之外,整個社會真正實際參與棒球運動的人口並不多。提早看到這個問題的焦佳弘表示:「因為少子化的關係,台灣固有的體育班制度在不遠的未來將會出問題,而目前中職的選訓系統僵化加上台灣少子化的趨勢,台灣職棒的發展也勢將走向困境。」也因此中華職棒球員工會除了在回饋基層棒球上不遺餘力,更希望能讓棒球全民運動化深入到社會每個角落,透過社區化的發展培養未來更多棒球人才,而非僅依靠現有的體育班棒球隊資源。

台灣長期以來被稱為國球的棒球運動,打球的人比看球的人不成比例地少上許多,如果未來沒有更多元的棒球新血加入,少子化的趨勢導致球員培育斷層,將是造成職業棒球運動衰落的主要原因,這也是國內產官學界眼前應該立即重視的課題。比起現今流行的健身、慢跑、登山等個人參與型運動,棒球需要更多人一同參與才能進行,我們將焦點轉向足球運動,台灣近年在12歲以下的兒童足球發展可謂相當成熟,除了持續成長的學校足球隊資源,許多以私人足球教室為基礎的區域型足球聯盟相繼成立,累積起龐大的基層足球運動人口,只可惜因為傳統升學教育制度的限制,導致足球運動員到國高中階段投入相對減少,也因此沒能穩定培育出優秀且更多數量的足球人才。與足球運動相反,棒球在台灣職業化的發展中相對成熟,不過實際從事棒球運動的人口除了學校的棒球隊之外,業餘性質的基層社區參與人口寥寥無幾。

台灣少子化將導致未來運動員減少,除了教育制度改變引導學生體育均衡發展外,鼓勵更多年輕學子朝運動員發展更是當下重要課題。中華職棒球員工會希望在學校體育班體系外建立新資源,與美國及日本一樣讓棒球運動深入社區之中,民眾在假日也可以參與棒球達到運動及社交目的,進一步讓棒球能跟籃球一樣發展成為全民運動,才能在未來少子化的趨勢裡持續創造優秀運動員,避免球迷將來看到球場上沒球員上場的窘境。如果未來台灣有更多社區型的棒球運動組織,讓大家願意輕鬆愉快地和鄰居一起從事棒球運動,讓棒球運動因為更長期的參與而成為終身運動,進一步推向棒球運動全民化及社區化的方向,除了是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的目標,更將是未來台灣運動發展進化的關鍵。

國體法及運產條例在2017年再度修訂公佈,也為未來台灣運動界從業人員及球隊經營提供一個更具體的產業發展方向,然而職業運動員組織工會及加入工會之權利,未來是否可以納入法令中被具體保障呢?〈領客體育〉認為這是一個可行的方向,目前新修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也在第四條中將運動經紀納入產業項目中,而運動經紀人更是提升職業運動員價值的重要市場機制,我們認為未來可以將經紀人制度與職業運動員工會保障權益進行配套整合,將可以讓台灣運動員在的職業運動發展有更多的保障。

「中職起飛,改革必推。」如同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的口號,中職在多年蓽路藍縷的開墾經營已經走向更健全的發展,但我們深信中職進步的腳步不應在此時停下,除了要藉由改革精神向前邁進之外,更要帶領其他運動領域朝透明化、制度化且公正化的目標前進,〈領客體育〉相信因為有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的存在,其所推動的改革將帶領台灣運動產業更健全發展,進而創造出未來台灣運動的美麗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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